深耕刑事辩护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他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主要服务对象涵盖涉嫌各类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上,他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都能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包括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撤案,以及审判阶段的缓刑、从轻减轻处罚乃至二审改判等。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他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强调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仅实施一单销售行为,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涉案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庭审中,律师围绕上述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另一食品安全案胜诉
还有一起案件,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共购进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出多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律师围绕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全额退赃缴罚等从宽理由,强调其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