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代理
张颖从2015年起执业,已处理百余件案件,涵盖不同的个人和企业客户,工作中侧重诉讼业务。在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件里,原告林XX主张被告林XX侵占其案涉房屋内价值16万元的财产。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是被告林XX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财产,以及原告的诉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颖接受被告林XX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从多个角度制定抗辩思路:被告居住案涉房屋有合法依据,该房屋是双方母亲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希望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继承人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使用房屋合法;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是自身拒不搬离导致,并非被告侵占;原告没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原告的诉求已过诉讼时效。庭审中张颖结合生效判决书等证据阐述抗辩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被告合法权益。
租赁合同纠纷应对
在上诉人吴XX、吴XX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案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全部款项的70%归被上诉人陈XX所有,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争议焦点在于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包括超出租赁面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归属、上诉人吴XX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是否应纳入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有误。
张颖接受被上诉人陈XX委托代理二审,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她明确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有法律约束力;拆迁补偿与房屋及附属物有关,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与被上诉人建设房屋、按时搬迁行为相关,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固了被上诉人70%的拆迁补偿份额,保障了当事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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