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风采
刘振宇自2019年开始执业,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件中,被告人李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一审判决。李X不服提出上诉,刘振宇作为其指定辩护人参与二审。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为主犯以及量刑是否过重。刘振宇通过仔细研究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指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驾车冲撞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振宇的辩护意见,认定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
多领域实践
刘振宇不仅在刑事案件上表现出色,在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他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占比约30%。他服务的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有非诉业务。他始终秉持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社会角色担当
刘振宇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以及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等职务。这些社会角色使他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为不同群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也进一步提升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他在不同的岗位上,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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