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作框架协议无效,律师助力原告追回59万筹备费

合作框架协议无效,律师助力原告追回59万筹备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2002人看过
导读:2023年3月甲、乙两公司与被告签合作协议开展筹备工作,投入59万余元。因未成项目主体,被告拒付费用。蒋顺花律师代理诉讼,法院采纳其意见,判被告支付筹备费及资金占用费。
合作框架协议无效,律师助力原告追回59万筹备费

2024年的法庭上,气氛略显紧张。原告甲公司和原告乙公司的代表满脸焦急,而被告公司则态度强硬。双方围绕着一笔59万余元的前期运营筹备费争得不可开交。这场官司究竟如何走向,还得从两年前的那份合作协议说起。

合作起纠纷,维权委托律师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甲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乙公司开展筹备工作,累计投入598,605.49元。然而,因甲公司未成为项目最终实施主体,双方完成项目移交后,被告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费用。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委托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蒋顺花律师和夏礼克律师提起诉讼。

多步推进,精准辩论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迅速确定了核心思路。她带领团队全面核查关键证据,发现协议虽名为“框架协议”但具有强制约束力,同时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了“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代理思路。针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等抗辩,蒋顺花律师重点举证,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缴费致程序终结,蒋顺花律师指出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强调被告应承担折价补偿责任。

法院判决,原告维权成功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甲公司前期运营筹备费598,605.49元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公司负担。蒋顺花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原告追回了应得的费用。

网站地图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