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拥有独特的职业轨迹。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这使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有显著优势。自2023年执业以来,她已处理百余件案件,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助力消费者维权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轿车。合同备注车辆无事故等,贾某某支付购车款后完成交付及过户。但购车后发现车辆是重大事故车,经鉴定确实存在多处维修痕迹。汽车商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惩罚性赔偿。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明确诉讼策略为“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指导委托人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指出汽车商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一、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委托人获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
避免企业重复付款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对账确认总货款280万元。2022年1月7日,农业公司向案外人邵XX账户转账280万元,该账户为另一被告公司备用金账户。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丁婷律师团队作为农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提交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证明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为农业公司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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