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案件中,各方利益交织,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仿佛形成了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原告贾XX、王X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而被告长安XX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了复杂的局面。
定性案件:明确合同效力与违约事实
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自2008年执业以来,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精准定性。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有效合同。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而被告未能在约定时间交房,违约事实清晰明确。这为后续的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寻找突破口:击破被告抗辩理由
被告提出两个主要抗辩理由。一是认为原告在《入伙手续书》中同意免除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何律师仔细分析该协议,指出其是原告与物业公司签订,仅涉及房屋交付和物业费收取,未涉及被告违约责任免除问题,成功击破被告这一抗辩。二是被告以施工期间的雨雪天、节假日等主张顺延交房时间。何律师依据合同约定,指出被告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气象资料无法证实施工具体停工天数和原因,使得被告这一理由也不成立。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小艳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9218元,成功为原告破解了这起复杂困局,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