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沈阳市xx区的一处窝点内,电话铃声不断,谭X、秦X等几人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场诈骗阴谋。他们冒充S国检察官,通过电话恐吓、诱骗被害人,一场电信诈骗案悄然展开。
诈骗团伙作案
20xx年4月至5月,秦X、刘X、杨X、宋X先后加入孙某设立的窝点,组成电信诈骗团伙。谭X等“一线人员”冒充S国检察官执法人员恐吓被害人,后谭X等“二线人员”进一步骗取信任,诱使被害人暴露账户信息,其他成员操作汇转资金。5月至6月,谭X、秦X等六人继续作案,该团伙以“啊XX组”为代号向S国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
律师辩护
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谭X等六人犯诈骗罪。谭X的辩护人曹亮律师提出,谭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罪未遂,有立功表现且自愿认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六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均系犯罪未遂,予以减轻处罚。谭X等五人系主犯但作用相对较小,且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曹亮律师关于谭X辩护意见中合理部分。最终,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等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曹亮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09年执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