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1.分公司对外担保效力分情况而定。若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以自身名义担保,合同无效,除非相对人善意(即不知且不应知担保未经决议)。
2.若有公司书面授权且在范围内担保,合同有效,公司担责。
3.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和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赔偿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一半;合同有效,分公司依约担责,公司对分公司财产不足部分负责。
二、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分公司签合同的法律效力分三种情况:
已登记领执照的分公司,有一定经营资格,在总公司授权内以自己名义签的合同有效,先由分公司财产担责,不足由总公司承担。
超出授权签订合同,若相对人善意无过失,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相对人明知无授权,合同效力待定,总公司追认才有效。
未登记领执照的分公司,无签约主体资格,合同一般无效,但总公司事后追认或履行则有效。
三、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它能在总公司授权内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合同合法有效,先以分公司财产担责,不足部分总公司补充。
2.分公司超授权签合同,相对人有理由信其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总公司担责。
3.若相对人明知或应知分公司越权,合同效力待定,总公司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在探讨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问题后,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分公司经总公司书面授权对外担保,若超出授权范围,超出部分的效力如何认定是个关键。另外,若总公司授权不明,分公司担保产生的法律责任该如何承担也是需要思考的。这些复杂的法律情形,仅通过文字了解或许不够透彻。如果您对分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判定、授权范围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由专业的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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