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转让债权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转让债权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但有例外情形。可转让债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后对买方享有的货款请求权;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等。
2.侵权之债中的债权:当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对侵权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符合条件时也可转让。
3.无因管理之债中的债权: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而支出必要费用或遭受损失时,对本人享有的请求补偿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中的债权:受损人对获得不当利益的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
不过,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除外。
二、可转让债权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可转让债权的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的抚养费请求权等不可转让。
2. 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双方需意思表示真实,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 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方式可多样,但需确保能让债务人知晓。
4.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可转让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有何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通知主体方面,一般由债权人通知,但受让人在证明债权转让事实且债务人不提出异议时,通知也有效。通知方式无严格限制,书面、口头、公告等能证明已通知的方式均可。通知时间上,应在履行期限届满前通知,特殊情况在届满后通知也可能认定有效。若未通知,债务人可继续向原债权人履行,履行后债务消灭。受让人只能向债权人主张权利。
在了解可转让债权的构成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的通知义务至关重要,若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外,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当涉及可转让债权时,还可能面临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难题。如果你对可转让债权的通知流程、抗辩权行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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