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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哪些情况下不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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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1 · 1881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法典》,担保人在常见情形下不担责: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且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无过错不担责;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对转让部分不再担责;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同意变更合同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保证期间相关债权人未按规定主张权利,担保人不再担责;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等使担保人违背意愿提供保证,担保人不担责。
担保人哪些情况下不担责任

一、担保人哪些情况下不担责任

依据《民法典》,担保人在以下常见情形下不担责: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担责。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转让部分不再担责。

3.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

4.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不再担责。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或债权人欺诈胁迫等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担保人不担责。

二、担保人哪些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担保人以下转移财产行为无效:一是为逃避债务而无偿转让财产,比如担保人在明知有担保责任且可能需承担时,将名下房产、车辆等无偿赠与他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二是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晓担保人存在担保债务情况,如担保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出售房产,债权人也可行使撤销权使转让行为无效。若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转让行为有效。

三、担保人哪些财产能被执行

担保人需以其名下合法、可强制执行的财产偿债。一般可执行财产包括:一是收入,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二是不动产,像房屋、厂房等,但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可查封但一般不拍卖、变卖或抵债;三是动产,如车辆、家具、金银首饰等;四是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中的财产权可评估拍卖;五是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六是存款,银行账户内资金可冻结、划拨。不过,若财产是担保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物品、费用,通常不在执行范围。

当探讨担保人哪些情况下不担责任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相关的情况。比如,若担保合同存在瑕疵,例如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有限责任甚至无需承担责任。还有,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此时担保人可免除责任。另外,担保期限也很关键,若债权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也不用担责了。要是你对这些担保责任的细节还有疑问,或是在担保过程中遇到了难题,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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