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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河北保定律师推荐,擅长建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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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8 · 1981人看过
导读: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曾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处理过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建筑设备租赁款清偿等典型案件,办案风格灵活高效。

个人基本信息

李泽宇律师就职于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自2018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时间,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北保定,联系地址是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李泽宇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不仅是一名专职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

执业理念与服务情况

李泽宇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其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办案有质量,富有责任感。他还接受风险代理,先办事后收费,并且可以承接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

擅长领域

李泽宇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是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和保定地区执行律师。其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一案为例,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X23年1X月1X日由涿鹿县人民法立案审理。2X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XX部队工程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其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进行了对账,但款项一直未付。

何X认可原告所述事实,但称工程正在审计没钱给付。中铁X局则辩称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法院经审理认定,何X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不过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14X9X9X元。由于案涉合同双方是李XX与何X,故法院支持原告要求何X给付工程款的请求。对于利息问题,法院根据相关规定,支持原告以14X9X9X元为基数,自2X21年X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诉求。李泽宇律师在本案中,为原告提供了法律支持,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李泽宇律师也有出色表现。“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196320元”一案,原告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纠纷,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201X年1月2X日,原、被告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施工期间被告按合同付款,工程结束后仍有款项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又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剩余款项推脱不付。

被告认可与原告的设备租赁事实关系及欠付金额,但称因发包方资金短缺,自己已垫付大量工程款,无力支付。对于利息,被告不认可原告主张的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法院经审查认定,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有效,原告依约交付租赁设备,被告应支付租赁款项。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考虑到被告陆续付款事实,法院支持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2021年1月2X日)开始计算损失,且损失计算标准不高于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李泽宇律师在该案件中,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整体业务能力

执业期间,李泽宇律师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房产争议等案件,法律服务能力全面。作为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成员,他持续深耕法律实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以专业素养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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