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证据就像迷雾中的灯塔,指引着真相的方向,但“证据迷雾”和“事实认定困境”却时常困扰着案件的推进。本案中,原告甲公司、乙公司委托蒋顺花律师团队维权,律师凭借对证据的审查与细节挖掘,成功助力原告。
梳理证据,明确合同性质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团队迅速行动。他们全面核查《合作框架协议》《授权委托书》等关键证据。仔细分析协议内容,发现虽名为“框架协议”,但其中明确了原告自筹资金开展筹备工作、费用结算依据等实质性权利义务,且原告已实际履行并完成项目移交。同时,考虑到项目系国有资金投资,律师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思路。
强化事实,反驳抗辩理由
针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审计报告不具合法性”的抗辩,蒋顺花律师重点举证。拿出《授权委托书》证明实际履约主体合法;用费用发票、付款凭证等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以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费用认定依据。
应对鉴定,锁定不利后果
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按时缴纳鉴定费。蒋顺花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被告未预交鉴定费应视为放弃申请,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巩固了原告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庭审中,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原告成功追回筹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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