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让自己后悔不已的交易或者决定。比如签了合同之后,发现对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了重要信息,或者自己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的字。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能不能把这个事儿给撤销了呢?这就涉及到撤销权的问题了。但并不是任何时候想撤销都能撤销的,这里面有个时间的限制,只有在合适的时间行使撤销权,才能产生效力。那具体什么时间行使撤销权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一般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时间
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知道”很好理解,就是当事人明确知晓了撤销事由。比如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现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从发现这个问题的那天起,就开始计算这一年的时间。“应当知道”是指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当时的情况,当事人本来应该能够发现撤销事由。比如卖家在合同中对房屋的面积有明显的虚假标注,只要稍微查看一下相关证件就能发现,那即使当事人没有主动去查,从合同签订时起,就可以认为当事人应当知道这个撤销事由了。
二、重大误解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时间
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一般是指当事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把赝品当成真品购买了,从发现是赝品那天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
三、受胁迫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时间
当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有人威胁当事人签订合同,在胁迫行为停止后,当事人有一年的时间来行使撤销权。这里要注意的是,必须是胁迫行为真正终止了,才开始计算这个时间。而且,如果当事人受胁迫,即使过了一年,但在胁迫行为终止后才知道撤销事由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开始计算一年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四、当事人被隐瞒情况时的撤销权行使时间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是一个最长的时间限制。不管当事人是否知道撤销事由,只要从行为发生那天起过了五年,撤销权就没了。比如签了一个合同,五年后才发现对方当时隐瞒了重要信息,但这时候已经不能行使撤销权了。
撤销权行使时间确定之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对方不配合撤销的情况,或者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对撤销的范围、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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