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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有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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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8 · 64305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根据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将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纳入民事主体范畴,规定了三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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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事主体是民事行为的承担者,也是民事权利的享受者和民事义务和责任的承担者,规定民事主体的分类标准的变化对于民法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不同类别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也不相同,下面就来看看规定吧。

一、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有哪几类?

《民法典》根据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将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纳入民事主体范畴,规定了三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上文可以看到,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的大类别没有变化,但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下调了,同时明确规定了胎儿的继承权等权利等,这些改动体现了民总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深入,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也能用法律的武器更好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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