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背景与擅长领域
李佳莹是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服务地区为哈尔滨,联系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时代广场小区A栋1-3层A-3号商服。她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约40%),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
二、劳动争议案件详情
这是一起用人单位对已离职员工提出高额经济损失索赔的劳动争议案件。2025年12月,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员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并要求赔偿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李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李佳莹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应诉。
三、律师精准抗辩要点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的主张及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在仲裁庭审中,针对“竞业行为”指控,她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合法行为不违法,公司指控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相关及因果关系,公司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关于财产损失责任范围,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价值、损坏情况,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四、案件裁决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了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和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支持手机屏幕损坏的合理维修费,综合考虑后裁定李XX支付100元。最终劳动者仅需承担100元的合理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
五、案件体现的专业能力
本案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面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她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为劳动者权益保护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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