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
樊梦怡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2012年开始在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1130,服务地区为九江。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设工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相关案件400余件。此外,她还担任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务。
二、刑事辩护实战
在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樊梦怡担任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在法庭上,她提出了明确的辩护意见。一方面,从从犯认定角度,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樊梦怡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另一方面,她指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三、法院判决与律师意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樊梦怡提出的辩护意见有不同的采纳情况。在主从犯认定方面,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因此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然而,在量刑情节上,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樊梦怡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的辩护策略,尽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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