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情况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在法律实践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而经济学学位则使他在处理涉及经济领域的法律事务时,能从更宏观和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
执业机构信息
李超律师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该律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为李律师开展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资源。
执业理念坚守
李超律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他将诚信作为执业的基石,始终以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服务,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服务领域概述
李超律师的服务方向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显示出他在该领域的专长。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强奸罪案辩护
2022年,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罪案中,李超律师与徐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案件。被告人田于2022年6月26日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曾租住房屋,对被害人陈XX进行抚摸、猥亵并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报警而中止犯罪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全面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系统性辩护意见,指出被告人属“犯罪中止”,应减轻处罚;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说明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等情况,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合伙清算转借贷案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李超律师及徐律师作为原告杨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相关协议,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账目,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处理风格
李超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以认真负责、勇于探索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他思维缜密,善于多角度剖析案件核心,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更能敏锐捕捉细节中的关键线索,从而形成独具匠心的代理策略。他注重实效,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擅长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厘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无论是谈判调解还是庭审辩论,他都能沉着应对,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优结果。
客户权益保障
李超律师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置于首位,通过高效沟通与专业代理,为客户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工作态度严谨细致,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精湛的诉讼技巧,灵活应对各类疑难案件。在执业过程中,他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成为客户信赖的伙伴,与客户携手面对挑战,共同期待更加安妥、公正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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