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大家可能会遇到签了合同后又想反悔,或者发现某些交易存在问题想撤销的情况。这时候就涉及到撤销权了,很多人觉得自己有理由撤销相关行为,但到最后却被告知撤销权不成立。那撤销权不成立到底能有啥理由呢?这可是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儿,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讲讲。
一、超过法定除斥期间
法律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就是除斥期间。一旦过了这个期间,撤销权就消灭了。比如,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之后就不能再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相关行为了。像老张和老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老张后来发现合同价格存在重大误解,但他拖了半年才想起来去行使撤销权,这时候就因为超过了九十日的除斥期间,撤销权不成立。所以,大家要是发现有撤销事由,一定要及时行使权利。
二、不满足法定撤销情形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基于法定情形,常见的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撤销权自然不成立。比如小王和小赵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小王事后觉得合同对自己不太有利,但这种不利并没有达到显失公平的程度,也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那小王就不能以撤销权来撤销这份合同。因为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是有严格界定的,不能随意扩大解释。
三、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之后再主张撤销权就不成立了。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甲发现合同存在可撤销的事由,但甲在知道情况后,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还接受了乙支付的租金,这就可以视为甲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之后甲再想撤销这份租赁合同,就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四、撤销权行使方式不符合规定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通过法定的方式,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如果当事人没有通过这些法定途径,而是直接通知对方撤销,这种撤销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撤销权不成立。比如,丙和丁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丙觉得协议有问题,就自己给丁发了个短信说要撤销协议,这种方式是不符合规定的。丙应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解决。
撤销权不成立后,可能会面临合同继续履行、交易继续进行等情况。要是当事人对撤销权不成立的结果有异议,或者后续在履行合同等方面遇到新的问题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到律图网咨询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网上的律师具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分析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办法,让你在法律事务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