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去趟民政局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感情破裂后,心平气和地商量好离婚事宜,满心欢喜地去办理离婚手续,却被告知不能当天拿证,这让他们十分困惑。那么两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到底可不可以拿证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
现在我国实行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即使两人都同意离婚,当天也拿不到离婚证。
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商量好去离婚,他们在周一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么从这一天开始计算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他们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从提交离婚申请开始,至少要等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再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去申请,才有可能拿到离婚证。而且这期间双方都要同时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假设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内都没有反悔,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他们需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他们错过了这个时间,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申请离婚证所需材料
申请发给离婚证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他们在申请发给离婚证时,就要按照要求准备好这些材料,否则可能无法顺利拿到离婚证。
四、办理流程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比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仔细查看小张和小李提交的离婚协议书,看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发现协议书存在问题,会要求他们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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