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还要签字不
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仍需签字接收,签字仅代表收到该文书,不视为认可其内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需注意:1.复核申请需载明异议理由及证据,逾期未提则丧失复核权利;2.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受理的,复核程序终止;3.事故认定书属行政确认行为,并非终局性结论,若复核未获支持,仍可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举证,请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法院有权根据查明事实调整责任划分)。
建议:先签字接收文书以固定收到时间,再及时准备复核材料(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提交复核,避免因未接收文书导致救济程序延误。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第74条;《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二、对事故认定书不满怎样提异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按以下流程提异议:
1.申请复核期限: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将丧失申请权。
2.受理机关:向作出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3.申请要求:复核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事实理由及主要证据,无证据支撑的异议难以被采纳。
4.复核限制:复核以一次为限,不得重复申请。
5.终止情形:若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复核程序将立即终止。
需注意,若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如工伤、医疗事故等),认定书性质及异议流程不同,需结合具体事故类型适用对应法规。建议在申请前收集充分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以提高复核成功率。
(注:本回答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异议,其他类型事故需另行咨询。)
三、对事故认定书存在争议该怎样处理
若对事故认定书存在争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复核以一次为限。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当提及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还要签字不这个问题时,很多人或许还关心签字之后能否申请复核以及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实际上,即便签了字,当事人依然有权利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中要阐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另外,若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当事人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也可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由法院来审查判断其证明力。要是你对事故认定书签字、复核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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