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行业,奠定基础
2013年,张耀午开启了法律执业生涯。在校期间他就对法律展现出浓厚兴趣与卓越学习能力,系统的法律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深入了解,为日后执业打下坚实基础。执业后,他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不管是简单民事纠纷还是复杂刑事案件,都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崭露头角,挑战大案
在执业过程中,张耀午不断积累经验,开始承办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他为被控抢劫致人死亡的刘XX辩护。面对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他抽丝剥茧,抓住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指出“胶带指纹”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切断其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排除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可能遭受刑讯逼供的证言;强调现场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证据链断裂。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刘XX获无罪判决。
持续深耕,涉黑案辩护
在(20XX)冀10XX刑初第XX号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张耀午接受委托后,组建专案组。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形成数十万字阅卷笔录;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充分沟通并解读法律。制定“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辩护意见。庭审中与公诉方激烈辩论,虽法院部分采纳其意见,但也展现了他在涉黑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专业精进,多领域辩护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深入研究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的案卷,分析指控证据、梳理资金流向、论证犯罪构成要件并提出量刑情节,为当事人制定全面辩护策略。在(20XX)津XX刑初XX号于X故意杀人案中,他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和分析鉴定意见书,提出关于定罪和量刑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虽在定罪上未采纳其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张耀午在多年的执业中,不断挑战自我,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他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等的辩护人,还成功办理多起无罪案例。2019年他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前行,迎接更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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