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登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复盘其处理案件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背景与诉求
2013年6月,上海XX公司(环保XX)与杭州XX公司(中XXX)签订《供货合同书》,环保XX向中XXX供应粉刷石膏等材料。环保XX按约供货,但中XXX未按约定付款,尚有余款未付。环保XX多次催讨无果后,将中XXX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利息损失。中XXX则以环保XX所供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给自己造成损失为由提出反诉。
证据审查与质证
在证据方面,环保XX提供了供货合同书、提货单和对账单等证据。潘登律师协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对证据进行了有力的阐述。对于环保XX提供的证据,中XXX对部分提货单和对账单复印件有异议,但结合中XXX庭审中的自认陈述,法院对环保XX提供的对账单和提货单的证据效力予以确认。而中XXX提供的证明材料质量问题及损失的证据,如工程管理部通知单、告知函、修补费用及损失清单等,因存在真实性无法确认、系单方制作等问题,未被法院采信。潘登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质证,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法律适用与责任判定
法院认为,涉案《供货合同书》合法有效。环保XX已按约供货,中XXX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中XXX以产品质量问题抗辩不付款,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未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中XXX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货款及利息损失,其反诉请求因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潘登律师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胜诉判决。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潘登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有效的质证和准确的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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