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来解决
解决夫妻共同债务,需先认定债务性质。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若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要怎样立遗嘱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立遗嘱可按如下方式进行。首先,遗嘱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自身意愿。遗嘱内容要明确表明对该一半份额财产的分配意向,如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形式多样,可选择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也可用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此外,还有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定要件,需严格遵守,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该采取什么处置办法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1.范围界定优先
先明确共同财产范围(《民法典》第1062条):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除外)等。需区分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2.协商一致为基础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处置应优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婚内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归属、管理方式;
-离婚时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分割方案。
3.诉讼分割的规则
协商不成(如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判决(第1087条):
-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第1092条)。
4.恶意处置的救济
一方擅自处置重大共同财产(如房产),另一方有权:
-非善意取得情形下,主张撤销交易;
-离婚时请求该方赔偿损失或少分财产。
建议:处置前先厘清财产性质,优先书面约定;遇恶意处置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诉讼维权。
在探讨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来解决时,除了常见的解决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是否会因双方的约定而改变债权人的追讨权利。实际上,即便夫妻双方约定了债务的分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何一方追讨全部债务。另外,若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您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分担以及后续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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