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在生前把财产给其中一子女有效么
老人生前将财产给予其中一子女的行为是否有效,需结合财产性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性等要件判断,核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一、若为生前赠与(直接转移财产所有权)
1.有效前提:
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醒,能独立判断行为后果);
财产属老人个人合法财产(如系夫妻共同财产,仅能处分自身份额,超出部分无效);
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
完成财产转移手续(如房产过户、存款转账等,动产需交付)。
2.无效/可撤销情形:
老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痴呆、重病导致认知障碍);
存在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老人处分财产(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诉请撤销);
处分他人财产份额(如夫妻共同财产未取得配偶同意)。
二、若为生前订立遗嘱(死后生效)
需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如自书、代书、公证等),且老人订立时具备行为能力、意思真实,否则遗嘱无效。但用户所述“生前给”应属赠与,非遗嘱范畴。
综上,合法有效的生前赠与受法律保护,但需满足上述要件。若存在争议,利害关系人可通过诉讼主张撤销或确认无效。
(依据:《民法典》第657条、第143条、第154条、第1143条)
二、老人在生前赠与的房产能否算遗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生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遗产,核心在于赠与行为是否已完成所有权转移:
1.已完成过户的赠与房产:不属于遗产
《民法典》第209条明确,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若老人生前已将房产过户至受赠人名下,所有权已转移至受赠人,该房产不再是老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定义),故不属于遗产。
2.未完成过户的赠与房产:属于遗产
若仅签订赠与合同、交付房产证但未办理过户,或仅口头承诺赠与,因物权未发生变动,房产仍属老人生前合法财产。老人去世时,该房产作为其“遗留财产”,应纳入遗产范围,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
需注意:若赠与附义务(如受赠人需赡养老人),但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老人生前可撤销赠与;若老人去世前未行使撤销权,未过户的房产仍按遗产处理,继承人可继承房产后,向受赠人主张履行义务或返还。
结论
已过户:非遗产;
未过户:属遗产。
建议结合房产登记状态及赠与合同履行情况具体判断。
三、老人在生前给子女转的钱应如何处理
老人生前给子女转钱,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这笔转账是赠与,即老人明确表示将钱给予子女,无需偿还,那么款项交付后赠与完成,钱归子女所有,不用再做特殊处理。
若转账属于借款,子女有偿还义务,老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要求子女偿还。若子女拒绝,继承人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若转账性质不明确,双方也无证据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司法实践中可能结合转账金额、老人经济状况、双方关系等综合判断。
在探讨老人在生前把财产给其中一子女有效么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情况。若老人是在神志清醒、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合法的赠与等方式将财产给予某一子女,通常是有效的。但要注意,如果这种处分行为侵害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比如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保留必要份额,可能会引发纠纷。另外,财产的性质也很关键,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老人只能处分自己的那部分份额。要是你对老人财产分配的有效性、纠纷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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