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关于无效离婚有啥规定
我国法律没有“无效离婚”概念,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离婚情形下财产分割有何法律规定
我国不存在“无效离婚”说法,应是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情形下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考量双方对财产贡献大小、生活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割比例,通常不会简单平均分割。若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会适当倾斜。
三、无效离婚情形下子女抚养权归属有何法律规定
无效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不存在离婚一说,但子女抚养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
当探讨我国关于无效离婚有啥规定时,除了了解法律对无效离婚的界定,还需关注相关的后续影响。比如无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通常会按照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进行合理分配。还有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不会因为婚姻无效而改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抚养权的判定依然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如果您对无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无效离婚的具体法律程序,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