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后是否还可执行
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后,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一般会继续推进。这是因为执行程序有其自身的稳定性和效率要求。但如果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三人撤销之诉旨在保护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情形。立案后不停止执行是为保障原生效裁判的执行力,不过若第三人能证明继续执行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采取相应措施。
二、第三人撤销合同期限方面规定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六个月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有几年
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该期间。该六个月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需注意,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等。若超过此除斥期间,第三人将丧失提起撤销之诉的权利。
当我们聚焦“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后是否还可执行”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情况需要了解。通常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后,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非绝对。而且如果中止执行后,后续判决第三人败诉的话,执行程序可能还会恢复。另外,若第三人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准许。要是你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执行的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比如中止执行的具体条件、恢复执行的流程等,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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