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生活中同居财产应怎样来界定
同居财产界定需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指同居前一方已取得的财产,同居期间一方因继承赠与等单独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共同财产指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劳动经营管理所得的财产,或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认定共同财产需结合出资凭证、共同管理使用情况等证据。若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合法约定,依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需注意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不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财产界定以实际贡献和约定为核心依据。
二、共同生活中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结合子女年龄及父母具体情况判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不宜抚养、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一方。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消除,离婚后父母仍需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若直接抚养方后续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请求变更抚养权。
三、共同生活中抚养权判定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生活关系解除时,子女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依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优先考虑已绝育、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等情形的一方。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双方协议轮流抚养且利于子女成长的,法院应予支持。
当探讨共同生活中同居财产应怎样来界定的时候,除了明确财产界定本身,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同居财产分割时遵循怎样的原则,一般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另外,若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房产等重大财产,在分手时如何处理也是常见问题。这些情况往往比单纯界定财产更为复杂。如果你在同居财产界定、分割原则以及重大财产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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