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婚内协议能不能作为依据
婚内协议在离婚时能否作为依据,需结合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判断。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协议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双方自愿签订,意思表示真实;二是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是关于财产的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离婚时,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双方无异议,法院通常尊重协议约定;若一方主张协议无效或可撤销,需提供证据证明,法院将审查后作出认定。需注意,协议中涉及人身关系的强制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抚养权归属需依最有利于子女原则裁判。综上,合法有效的婚内协议可作为离婚时的裁判依据,反之则不能。
二、离婚时婚内所打借条要如何处理
离婚时婚内所打借条的处理需依据借款用途及财产性质确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事务,且有明确借款协议,该协议有效,离婚时出借方可要求按协议返还借款。若借款来源于一方个人财产,出借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若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返还金额应按协议约定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不构成真正的借贷关系,借条一般不具有约束力,离婚时无需按借贷处理。主张借贷关系存在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借款事实及用途为个人事务,如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用途凭证等。
三、离婚时婚内首饰应如何分配
离婚时婚内首饰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首饰属于一方日常佩戴的专用生活用品,如普通钻戒项链耳环等,即使婚后购买,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首饰价值显著超出日常用品范畴,如昂贵的宝石首饰或具有投资收藏价值的饰品,不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购买或作为彩礼赠与一方的首饰,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当探讨离婚时婚内协议能不能作为依据,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问题。一方面,婚内协议的有效性会受其内容影响,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即便签订了协议也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另一方面,婚内协议签订过程中的自愿性至关重要,若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况下签订的,也可能影响其作为依据的效力。如果您在离婚时对婚内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签订有效的婚内协议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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