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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作为票据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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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086人看过
导读: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组织或个人可作票据保证人,但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等不得担任,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保证。保证人需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名称住所等事项。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不影响票据保证责任。
哪些人可以作为票据的保证人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票据的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作为票据保证人。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不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保证人需要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以及保证人签章等事项。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争取抚养权

以下主体可提出争取抚养权:一是父母,离婚时双方均可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若一方抚养期间出现不宜继续抚养情形,另一方也能要求变更抚养权。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死亡或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争取孙子女、外孙子女抚养权。三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且通常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均无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下才会涉及。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其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条件可被取保候审。

当我们探讨哪些人可以作为票据的保证人时,除了明确适格的保证人主体,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影响。票据保证一旦成立,保证人就要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若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但其他情况保证人通常不能免除责任。而且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如果您对票据保证人的具体责任范围、追索权的行使流程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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