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谁来出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体如下:
1.诉讼费承担规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责任比例、诉讼请求支持程度)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依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分配各自负担的费用。
2.鉴定费承担规则
鉴定费(如伤残等级鉴定、财产损失评估费)属于为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损失数额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若原告申请鉴定且其主张获法院支持,鉴定费由侵权方(败诉方)全额或按责任比例承担;
若原告败诉或部分主张未获支持,鉴定费将依胜负比例由双方分担。
关键提示
最终费用承担比例需由法院结合事故责任划分、诉讼请求支持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当事人可在诉讼中就费用承担提出主张,由法院依法裁决。
以上规则为一般性原则,具体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二、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无力赔偿会强制执行么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人无力赔偿时,受害人近亲属可通过民事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会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但不免除赔偿义务;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需明确:1.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独立,即使责任人被判刑,仍需承担民事赔偿;2.若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拒不执行判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无财产时,法院可对其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
综上,无力赔偿不免除责任,仅暂时无法执行,一旦有财产即会被强制执行。
(字数:约220字)
三、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不给出具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负有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法定职责。若遇拒不出具,可按以下路径解决:
1.核实原因:首先向承办交警或其所属大队询问不予出具的具体理由(如是否属非道路事故、需检验鉴定未完成、事实无法查清等)。
2.内部监督:若因拖延或不作为,可向交警支队(上级机关)或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要求督促履行职责。
3.行政救济:若投诉无果,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交警部门履行出具义务。
4.特殊情形应对:若属非道路交通事故(如封闭小区内),交警应出具《事故证明》替代认定书,您可凭该证明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需注意,事故认定书/证明是后续索赔的核心证据,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获取。
在探讨发生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谁来出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般而言,除了确定鉴定费和诉讼费的承担方,往往还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款的支付流程。赔偿款是先由保险公司赔付到肇事方账户,再由肇事方转给受害者,还是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给受害者?另外,赔偿款到账的时间也备受关注。不同的案件情况、处理流程以及涉及的保险公司等因素,都会影响赔偿款到达受害者手中的时间。若你对这些相关问题还有疑虑,或者想进一步明晰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费和诉讼费的承担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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