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开始投身法律执业工作,至今已有较长的执业年限。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河北保定,联系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自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案件计量达三百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经验积累。
多领域执业专长
李泽宇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在这些领域中,他尤其专注于民商事纠纷的解决。在不良资产领域,他有着丰富的尽职调查经验,并且能够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同时,他也是保定市地区出色的不良资产律师以及保定地区的执行律师。
此外,他还精通公司的风险评估与合规经营,在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合规经营策略等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在处理企业的合同事务中,他能够从多个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为企业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独特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李泽宇律师秉持的执业理念,他非常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每一个案件,对于承接的案件都认真负责,保证办案的质量,展现出强烈的责任感。他的服务区域不仅覆盖河北保定,还包括张家口等地。并且通过了律图平台的三重认证,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在平台上位居前列。
在2023年,李泽宇律师代理了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对账确认款项,但被告一直未付款。中铁X局作为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但认为自身并非适格被告。
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何X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同时,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何X给付原告工程款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对中铁X局的工程款诉求。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李泽宇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以及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201X年,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工程结束后被告拖欠租赁款。原告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李泽宇律师提起诉讼。被告认可租赁事实和欠款金额,但因发包方资金短缺无力支付,并对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不认可。
李泽宇律师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证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对于利息问题,由于双方均未提供竣工时间等证据,结合被告后续陆续付款事实,以最后一笔付款时间开始计算损失合理合法。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损失。这一案例体现了李泽宇律师在处理租赁纠纷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通过合理的法律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其他专业身份与能力
李泽宇律师不仅是一名出色的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的身份,同时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身份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好地洞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心理层面更好地沟通和解决问题。而作为人民调解员的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在面对一些纠纷时,能够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问题,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成本。
风险代理模式
李泽宇律师接受风险代理的案件委托,实行先办案后收费的模式。这种模式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有限或者对案件结果存在担忧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福音。特别是在保定市地区的强制执行案件中,他愿意以这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体现了他对自身专业能力的自信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
综上所述,李泽宇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独特的执业理念以及多方面的专业能力,在河北保定的法律界展现出了优秀的专业素养和服务品质,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民商事纠纷,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