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入商业秘密诉讼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25日准予设立,在杭州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开启了其法律征程。作为一家长三角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它以“金道”为名,蕴含着“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的深刻文化理念。秉持着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金道始终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这种理念贯穿于律所的每一个案件和每一项服务中,成为其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
服务广泛区域:金道深耕浙江,其影响力不仅局限于杭州。在宁波、杭州钱塘区、绍兴、台州、温州、湖州、衢州、嘉兴等地都设立了分所。这种广泛的布局使得金道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不同地区的客户,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法律需求。而且,金道以中、英、日、法、德、意、俄等多种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构建起了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甚至在泰国曼谷设有办公室。这一系列举措充分展示了金道的国际化视野和强大的服务能力。
业务优势领域
:金道长期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在多个领域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在争议解决方面,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化解各类法律纠纷。政府法律服务领域,金道为众多政府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保障政府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公司业务上,从公司的设立、运营到清算等各个环节,金道都能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刑事辩护领域,律师们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辩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涉外法律服务方面,金道利用其国际化的服务网络和多语言服务能力,为涉外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
强大律所规模:金道的规模十分可观。现有人数达380人,其中执业律师324人,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就有116名。金道汇聚了500余名律师,合伙人超过100名。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这种专业化的设置使得金道能够在各个领域深入钻研,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金道已为超10万家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这庞大的客户群体就是对金道服务质量的最好证明。
核心人才风采:王全明律师是金道的核心人才之一。他执业二十余年,拥有高级职称,还是法律硕士。丰富的律师实务办案经验使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公司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他带领的一体化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团队服务的政府部门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企业单位有物产中大、浙数文化、兴业银行等。他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累计维权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其办理的案件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这些成绩充分彰显了王全明律师及其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丰富办案经验:金道累计承办案件60987件,涵盖了多种类型。其中民事诉讼法律事务31324件,在这些案件中,律师们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律事务4861件,律师们在刑事辩护中,以法律为武器,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行政案件6327件,金道的律师们为行政相对人或行政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非诉/专项6383件,在非诉领域,金道为客户提供各类专项法律服务,帮助客户提前预防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一
:在《胜诉|成功代理客户免于承担千万股东出资连带责任》这一案件中,上诉人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涉及股东出资瑕疵责任认定及发起人连带责任的适用问题。一审法院认定原审第三人上海有限公司未足额实缴,应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判决甘肃公司承担发起人连带责任。甘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各方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追加上海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尚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1433.6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上海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予追加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并驳回其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理由是本案法律事实发生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应适用原《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甘肃公司作为发起人,其瑕疵出资发生在增资阶段,而非公司设立时,不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关于发起人连带责任的规定,且甘肃公司已实缴其认缴出资,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金道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为客户赢得了胜诉。
典型案例二
:金道律师在《沈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中再创佳绩。原告沈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被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本案于2025年6月3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888,904.9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支付赔偿款后,原告不得再就本次虚假陈述纠纷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双方按比例分担。这一案例体现了金道律师在证券纠纷调解方面的出色能力,能够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避免了长期的诉讼过程,为客户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发展中,凭借其独特的文化理念、广泛的服务区域、优势的业务领域、强大的规模、优秀的核心人才、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典型的成功案例,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众多客户信赖的选择。它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