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界的“骁勇战将”
在天津的法律界,张耀午律师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自2013年开始执业,他就像一位无畏的战士,在法律的战场上冲锋陷阵。他所在的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见证了他无数次为正义而战的身影。他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覆盖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执业以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这样的战绩令人惊叹。
张耀午律师有着独特的执业理念——专注、专业、高效。他始终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还是复杂的刑事案件,他都会全力以赴。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客户的重要性,所以不敢有丝毫懈怠。
二、重大案件中的“幕后英雄”
张耀午律师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辩护上有着卓越的表现。他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这些案件无一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他还成功让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中的当事人获得无罪判决,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技巧。他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这是对他多年来无私奉献和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三、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的精彩辩护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张耀午律师再次展现了他的专业与智慧。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杀害了被害人陈XX。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重点分析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定罪方面,他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在量刑方面,他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指出案发时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于X构成自首,依法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庭审中,张耀午律师围绕上述焦点,结合在案证据发表了充分、有力的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及其代理人进行了多轮辩论。虽然法院未采纳他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他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149.64元,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坚守正义的法律之路
张耀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不被理解的情况,比如当事人觉得办事效率不够高,或者对案件结果不满意。但他总是耐心地解释,用专业知识去化解他们的疑虑。因为他知道法律是严谨的,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去打磨,不能辜负当事人的信任。
未来,张耀午律师依然会在法律这条道路上坚定地走着。他相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他愿意成为这道防线中的一块砖、一片瓦,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这样一位专业且有担当的律师,怎能不让人期待他在未来更多精彩的表现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