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
杨子兴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自2016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359988。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他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96%。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占比约50%,同时熟悉公司法务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秉持执业理念
杨子兴始终秉持“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他身兼数职,是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聊城市民代表。他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普法工作,2011年起在聊城各辖区县贴吧开设免费法律咨询贴,多次作客聊城电视台“民生面对面”“法律讲堂”、聊城新闻综合广播“法治时空”等栏目,2015年起入驻社区担任“平安特派员”,努力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成功辩护案例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未获两家知名家纺企业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购进并销售假冒该两家企业注册商标的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对案件中的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梳理,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焦点。他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提出应将非假冒品牌毛巾的6万余元金额从犯罪总额中扣除;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指出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最终,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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