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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的人是否可以接受赠予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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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547人看过
导读:被执行的人可以接受赠予房产,接受赠予属于民事权利,被执行人不因被执行而丧失此权利。但受赠房产可能受执行程序影响,若被执行人有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有权对其名下财产执行。房产过户到被执行人名下后,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房产查封、拍卖以清偿债务,其权益受执行程序约束。
被执行的人是否可以接受赠予房产

一、被执行的人是否可以接受赠予房产

被执行的人可以接受赠予房产。在法律上,接受赠予属于民事权利,被执行人并不因其被执行的身份而丧失该权利。然而,该房产在接受赠予后可能受到执行程序的影响。如果被执行人存在未履行的法律义务,法院有权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一旦房产过户到被执行人名下,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以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所以,即便被执行人接受赠予获得房产,也不意味着能完全自主控制和处置该房产,其权益受法律执行程序的约束。

二、被执行的人可不可以去申诉

被执行人针对执行相关事项的救济途径需区分情形,具体如下: 一、若对执行依据(判决/裁定)不服 若被执行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如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而非直接申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207条。 程序要点: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法院裁定再审的,可中止执行。 二、若对执行行为本身不服 若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执行措施违法(如超标的查封、错误冻结财产),应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程序要点: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异议成立则撤销/改正执行行为,不成立则驳回;对驳回裁定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注意 “申诉”并非规范法律术语,实践中需根据具体异议对象选择再审申请或执行异议程序。两种程序均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救济权利。 建议被执行人结合自身情况,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启动对应程序维护权益。

三、被执行的人能不能进行申诉

被执行的人可以申诉。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若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等情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认为执行行为影响其合法权益,也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等进行申诉。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还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诉。比如申请再审等,但需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如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等。总之,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有相应的申诉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过申诉应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当探讨被执行的人是否可以接受赠予房产时,其实还有相关衍生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被执行的人接受赠予房产后,该房产很可能会被纳入执行财产范围,用于偿还其债务;另一方面,若赠予行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的嫌疑,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该赠予。若您对被执行的人接受赠予房产后的相关执行流程、债务偿还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人员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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