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多身份彰显实力
孟秀律师现任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自2011年开始执业。她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这些多重专业身份充分彰显了她在行业内的深厚影响力。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
二、刑事辩护深耕多年成果多
孟秀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成功参与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案件辩护。她的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众多,像为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辩护,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案等多起案件辩护,让当事人获得缓刑;为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等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三、史某某案阅卷锁定突破口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开展辩护工作。接收案卷后,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她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
四、会见还原细节固定辩解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情绪紧张,仅反复辩解“我只是看场地,不知道是偷油”。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他回忆细节,如雇主与他沟通的原话、到场地时看到的情况、工作期间的联系情况等。律师将这些细节整理为《会见笔录》,并让史某某签字确认,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
五、提交意见跟进补侦获不起诉
孟秀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史某某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辩护意见》时,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律师主动沟通了解补侦方向,审查新证据发现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她再次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