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杜海亮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后于浙江大学攻读法学在职研究生。自2018年起,他在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917,服务地区为宁波,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357号22楼。在多年执业中,他累计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二、多元身份与擅长领域
杜海亮不仅是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在多个专业委员会任职,包括浙江省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同时,他还是宁波市名优律师人才库律师、行政合法性审查服务研究中心实务专家、法院特邀调解调解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员。他擅长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尤其深耕于土地与房产领域,涉及房产开发、建设施工、买卖、租赁、物业、拆迁、继承、婚姻房产分割等多种复杂法律关系处置。
三、典型案例与办案成果
在“律师力保医保追偿胜诉,医疗损害责任案”中,杜海亮作为原告宁波某医保中心的代理律师。原告为案外人陈XX先行支付医疗费用57万元,因被告上海某医院诊疗存在过错,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医保中心按30%比例诉请被告返还17万元医疗费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1.2万元,被告则提出原告主体不适格、费用应剔除陈XX自身疾病治疗部分等抗辩。
杜海亮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核心证据,如医疗费结算凭证、生效医疗损害责任判决书、律师函及投递记录、律师费票据等。庭审中,他援引《社会保险法》条文,明确医保中心作为经办机构的追偿主体资格;针对费用拆分争议,指出被告作为诊疗机构负有举证责任,其未提交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主张利息损失的计算起点与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他关于主体资格、费用比例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医疗费及利息的核心诉求,成功实现医保基金追偿的目标。
四、案例意义与行业影响
该案件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的追偿主体资格,厘清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的追偿规则。强调了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拆分的举证责任,若未举证则需按生效判决责任比例承担费用。此案件入选上海高院十大典型案例,对行业有着重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也体现了杜海亮在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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