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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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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577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辩护领域,专业律师的作用愈发凸显。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孟秀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大量案件。本文将结合其办理的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深入剖析其辩护策略与成果,展现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

一、资深背景彰显实力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学历。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她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还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

二、典型案例展现实力

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备受关注。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此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4年12月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公安机关以7人(含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于2024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精细辩护步步为营

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开展辩护工作。首先是阅卷,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告知史某某工作内容的供述不一致,且史某某活动轨迹仅在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她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其次是会见,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整理成《会见笔录》,固定其无罪辩解依据。接着提交辩护意见,结合证据细节,论证史某某“主观明知不足”。最后跟进补充侦查,主动与侦查机关沟通,审查新证据,申请与检察官当面沟通,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说服力。

四、出色成果维护权益

检察机关经审查及补充侦查后,认为史某某“主观明知他人实施打孔盗油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法没收案件中扣押的违法所得。孟秀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细辩护,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还曾在多起案件中取得出色成果,如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说服检察院不起诉,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等多起案件当事人获缓刑,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案件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其客户群体涵盖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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