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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房屋仅归一方所有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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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894人看过
导读:婚姻期间房屋仅归一方所有存在几种情况。一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依《民法典》,一方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共同生活,房屋仍属其个人。二是赠与或继承明确归一方,婚姻中一方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或遗嘱指明一方继承,房屋归受赠或继承方。三是夫妻财产约定,双方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具法律约束力。
婚姻期间房屋仅归一方所有是什么情况

一、婚姻期间房屋仅归一方所有是什么情况

婚姻期间房屋仅归一方所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个人财产。若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共同生活,该房屋仍属其个人财产。

2.赠与或继承明确归一方:婚姻期间,若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或遗嘱指明房屋由夫妻中一方继承,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受赠或继承的一方。

3.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姻期间房产增值是否属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房产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归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增值部分往往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对房屋的维护管理等行为导致的。

比如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使得房屋价值上升,这部分增值就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但也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房产增值是因市场因素等单纯的自然增值,则这部分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房产取得情况及增值原因等综合判断。

三、婚姻期间房产分割如何进行

婚姻期间房产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若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协商一致可签订协议明确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当探讨婚姻期间房屋仅归一方所有是什么情况时,除了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参与了房屋的装修、还贷等,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获得相应补偿以及如何计算补偿金额。另外,如果婚后房屋因市场因素增值,增值部分的归属在不同情形下也有不同判定。婚姻房产问题复杂且影响重大,若您对婚姻期间房屋归属的更多细节、补偿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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