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张彪律师是海南法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60xxxxxxxxx5941,服务地区为三亚、海南,联系地址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苏商大厦503室,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获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还长期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多位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秉持“诚信做人、用心办案”的理念。
案件背景
本案为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黄X是网络主播,诉称被告高X自2021年起,在个人抖音账号多次发布涉及自己的视频及言论,捏造事实并侮辱、诽谤,严重侵害其名誉权,对工作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视频、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承担相关费用。
律师应诉策略
张彪律师和陈律师接受被告高X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经深入研究,他们认为被告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原告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于是从核心要点组织应诉:行为性质层面,主张被告所发布内容基于双方交往的客观事实,主观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恶意侮辱、诽谤故意;损害后果层面,重点论证名誉侵权需以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要件,本案被告抖音账号粉丝量极少,内容传播范围有限,未引发公众负面评论或转发,且原告抖音粉丝数量涉诉期间持续显著增长,社会评价未受损;事实行动层面,指出被告在诉讼前已主动删除相关争议内容,消除了可能的争议状态。
法院判决结果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主要答辩意见。法院认为,被告发布内容言辞虽不当,但在账号语境中无明确特定指向,知晓范围有限,且原告粉丝量增长表明其社会评价未受贬损,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行为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尤其是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黄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代理过程中,张彪律师团队展现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精准的案件把握能力。精准定位案件焦点,抓住“损害后果”这一核心要件组织论证;有效运用证据,通过原告粉丝数量增长的数据反驳其主张;清晰阐述法律适用,帮助法庭理解并适用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理论;最终通过专业诉讼策略,为当事人避免了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等不利法律后果,维护了当事人名誉与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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