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富履历与专业资质
张居宽拥有丰富的履历和众多专业资质。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不仅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还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并且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身份。2004年他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在企业日常法务、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见解和知识储备。
二、深厚实务积淀与服务成果
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张居宽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结合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三、执业理念与专业能力
张居宽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树立精品意识。他在处理法律事务上形成了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既善于诉讼,又长于综合法律事务的策划和有效解决。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他能快速准确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预见并及时处理相关法律风险,以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客户尊重和信赖。
四、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原告要求二被告提供对应发票并承担诉讼费用。张居宽作为被告方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精准抗辩。提出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属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且自然人被告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最终法院采纳其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展现了他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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