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转型学法律
王铖出生于1972年12月5日,有着丰富的职场经历。1980年入学,1989年就读职业高中,1992年毕业后正式开启职场历程。1993年他自主创办机电贸易公司,稳健经营了15年。2008年入职辽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然而,2012年他决心突破自我重新出发,开始潜心钻研学习法律,投身法律工作。2017年他开始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19年顺利通过,正式开启了执业律师生涯,秉持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投身法律服务。
刑事办案显功底
2021年王铖开始正式执业,执业之初便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他成功承办了某疑难刑事案件,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推动案件发回重审。2022年,该案最终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同年,他办结的多起刑事案件、遗产继承案件因成效突出,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当事人还为他赠送了锦旗。此外,他还成功办理了一件不起诉案件。2024年,他履职成效显著,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两度获赠锦旗。2025年,他不仅再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书,还充分彰显了在刑事案件处理上的能力。
民事案件获认可
2023年王铖开始聚焦民事案件的办理。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他凭借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这一年,他办理的民事案件让当事人十分满意,再次获当事人赠旗致谢。他在民事案件领域,如离婚、遗产纠纷等方面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展现出了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
案例彰显专业性
以“精析司法解释溯及力,智护矿工合法权益”这一案例为例,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毕X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负责铁矿井下爆破、开采、工人管理等工作。2006年4月,某铁矿法定代表人高X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安排毕X与其他员工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用于储存生产作业当日爆破剩余的炸药和雷管。毕X按照安排将炸药和雷管储存,未按规定清退。2008年铁矿停产,对井内爆炸物品未登记造册和销毁。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作业时发现雷管367枚,毕X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被刑事拘留。王铖律师受理该案后,深入了解发现存在不起诉情节。一方面,毕X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毕X本人及相关嫌疑人的口供笔录,其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铁矿后未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至2023年5月22日已过去15年,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毕X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行为时司法解释,他实施储存爆炸物行为时系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犯罪。最终,毕X无犯罪事实,被决定不起诉,充分体现了王铖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对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精准运用。
党性加持促使命
2024年王铖成为党员积极分子,开始系统研习党的理论知识,这深化了他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职业认知。2025年他光荣成为预备党员,以更高的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在法律执业的道路上,他不断精进专业能力,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业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辽阳市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作为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正以坚定的信念和专业的素养,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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