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夫妻存续期债务咋处理
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需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此类债务离婚后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为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需注意,共同债务的内部清偿约定或判决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清偿后可依约定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后夫妻承包的土地要如何去分割
离婚后夫妻承包土地的分割需依据民法典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离婚时分割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而非所有权。若承包土地为婚后夫妻共同承包的,其经营权属于夫妻共同权益,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各自经营部分地块或一方经营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结合土地实际状况双方生产生活需求等因素作出判决。需特别注意,妇女离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以保障妇女合法承包权益。分割时应尊重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确保不违反户内承包的基本原则。
三、离婚后夫妻产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离婚后夫妻产生的债务原则上由产生债务的一方个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离婚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不再具有夫妻身份,一方单独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若存在双方共同签署或事后追认该债务,或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特殊情形,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此类情形在离婚后较为罕见。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应向实际债务人主张,非债务人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在探讨离婚后夫妻存续期债务咋处理时,我们还需关注债务认定的细节。若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另外,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夫妻债务承担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您在离婚后对夫妻存续期债务的处理还有疑问,比如债务承担比例、债权人追债应对等问题,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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