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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前怀孕算不算超生?

时间:2024-02-24 06:26:33 浏览:897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前怀孕后生的小孩算不算超生,取决于该夫妻的生育行为是否符合当时规定的生育政策。如果是符合当时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当然可认定为合法的生育子女的行为,反之,可以界定为超生。
单独二胎政策前怀孕算不算超生?

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使得生二胎是一种超生行为,超生的孩子会被收取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而单独二胎政策实施之后,符合二胎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二胎。那单独二胎政策前怀孕算不算超生?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作一个简单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单独二胎政策前怀孕算不算超生?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前怀孕后生的小孩算不算超生,取决于该夫妻的生育行为是否符合当时规定的生育政策。如果是符合当时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当然可认定为合法的生育子女的行为,反之,可以界定为超生。

二、超生社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在我们进行计算社会抚养费的时候,是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的,所以,我们是无法笼统的回答社会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的。另外,在我们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注意,对于超生的人数的不同,计算的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是超生的越多,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越高。

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算做超生,按照规定要被收取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没有一个固定的缴纳标准,一般是根据超生人员的年收入水平的一定比例收取。在计划怀孕之前,夫妻应对当地的生育政策进行了解,以免发生超生而不自知,被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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