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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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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046人看过
导读: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办理离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可协议离婚,签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只能诉讼离婚,先确定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法院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婚前隐瞒、婚后不愈等情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办理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办理离婚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办理离婚。若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时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只能诉讼离婚。需先确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情形,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不影响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原则,但法院会考虑精神病方生活状况适当倾斜。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分割财产

如无法协商,由法院判决。对于精神病方,法院会视其生活困难程度,给予更多财产份额以保障其后续生活。同时,精神病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先确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法定代理人在维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时,要遵循最有利于精神病人的原则。

三、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孩子补偿钱怎么算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时,不存在孩子补偿钱的说法,但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若有精神病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一般会将抚养权判归健康一方。

关于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当我们探讨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办理离婚这个问题时,其实还延伸出不少相关情况。比如,若能离婚,财产分割就成了一个现实问题,要综合考虑患病方后续治疗费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若有子女,抚养权归属也需谨慎考量,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这些问题都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果你在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办理离婚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上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你的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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