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指控
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蔡X提起公诉。2020年以来,梁XX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印刷盗版图书并销售。蔡X系当地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职工,公诉机关指控其与蔡X红明知梁XX印刷销售盗版图书,仍提供印有相关图标和字样的纸箱用于封装盗版词典销售,认为蔡X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二、律师介入与辩护策略
接受蔡X委托后,承办律师陈青友详细阅卷,梳理案件事实并分析法律适用问题。在庭审中,他提出蔡X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辩护意见,就蔡X的行为是否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与其他被告人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等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
三、审理过程与律师努力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陈青友律师就案件细节向法庭提交辩护意见,强调蔡X的涉案情节、主观认知等案件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四、法院判决与律师价值体现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系共同犯罪,主犯梁XX等人实施盗版图书复制、销售核心行为。对于蔡X的涉案行为,法院认为其未履行相应审查义务,主观有明知故意,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充分采纳了陈青友律师关于蔡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情节等方面的辩护观点,认定蔡X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减轻、从轻处罚。最终,蔡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陈青友律师通过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全面考量量刑情节、专业分析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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