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实力彰显
孟秀律师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她拥有青岛大学本科学历,同时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职务,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彰显出深厚的行业影响力。执业至今,孟秀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还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
二、典型案例,成果显著
孟秀律师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在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中,她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徐某某盗窃罪等多起案件,经她辩护当事人均获得缓刑;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她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三、精心辩护,史某某案获不起诉
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更是体现了孟秀律师的专业能力。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公安机关将其与其他6人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开展辩护工作。阅卷时,她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史某某是否知晓盗油的供述不一致,且史某某活动轨迹未接触核心区域,整理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会见时,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整理为《会见笔录》固定无罪辩解。提交辩护意见时,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她主动沟通,审查新证据,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还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说服力。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孟秀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若您在滨州地区有刑事辩护相关需求,可联系位于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的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孟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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