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把握法律边界:破除不合理索赔指控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关联公司导致业务损失为由,提出近50万的高额索赔。李佳莹律师首先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入分析。对于“竞业行为”指控,她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未违反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或法定忠诚义务时,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其他劳动或投资并不违法。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劳动者的合法行为边界。
从企业角度看,若要约束员工的竞业行为,就必须签订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在法律上无法主张相关赔偿。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当面临不合理的“竞业”指控时,要清楚知晓自身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武器进行抗辩。李佳莹律师通过准确把握法律边界,为劳动者破除了这一不合理的索赔指控,让企业的该项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二、严格审查证据效力:击破“重大损失”主张
用人单位为证明“重大损失”,仅提供了一份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服务合同》复印件,且签章、签名不清晰。李佳莹律师抓住证据的关键问题,指出该证据无法证明与劳动者或其关联公司直接相关,也无法证明合同与劳动者工作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根据证据规则,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证明力较弱,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企业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据不足,就会像本案中的用人单位一样,即使提出高额索赔,也难以得到法律支持。而劳动者及其代理人则要严格审查企业提供的证据,找出其中的漏洞和不足,从而击破企业的“重大损失”主张。在本案中,李佳莹律师通过对证据效力的严格审查,成功让企业的高额索赔主张失去了支撑。
三、明确责任范围:合理界定赔偿金额
对于企业提出的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索赔,李佳莹律师同样进行了细致分析。她指出企业无法证明已将配件交付给劳动者,也无法证明配件的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所以该项索赔缺乏事实基础。而对于手机维修费,劳动者认可屏幕损坏事实,但李佳莹律师综合考虑手机价值及折旧情况,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金额。
企业在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时,要明确责任范围,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发生和金额的合理性。劳动者在面对赔偿要求时,也要理性对待,对于合理的部分可以承担,不合理的部分要坚决抗辩。李佳莹律师通过明确责任范围,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赔偿金额更加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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