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思维:精准适用法条,奠定辩护根基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法律思维贯穿始终。孟秀律师在提交辩护意见时,精准引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她指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史某某误以为是普通场地看护”的合理怀疑,以此论证史某某不构成犯罪。这是因为法律是刑事辩护的基石,只有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才能为当事人构建坚实的辩护防线。在其他案件中,如徐某某诈骗罪案,律师通过法律思维,将原罪名改判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是基于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法律思维的运用,能让律师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的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二、证据思维:拆解证据链,锁定辩护突破口
证据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孟秀律师在史某某案中,接收案卷后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了核心矛盾点。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律师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在会见当事人时,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固定无罪辩解的细节。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律师再次审查新证据,发现补侦材料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运用,律师能够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为当事人的无罪辩护提供有力支撑。
三、沟通思维:主动交流协作,增强辩护说服力
沟通思维在刑事辩护中也至关重要。在史某某案中,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了解补侦方向。待补查重报后,律师迅速审查新证据,并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律师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不起诉的证据标准”,再次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不符合起诉条件。同时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的说服力。通过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有效沟通,律师能够及时掌握案件进展,调整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在其他案件中,如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律师通过与检察院的沟通,说服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是沟通思维的成功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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