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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精办医疗损害与行政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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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608人看过
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件,侵权领域案件40余件。他担任多家医院和机构法律顾问,如曾在20202023年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法律顾问,还成功处理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
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精办医疗损害与行政复议案

执业背景深厚

杨向东2022年起在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法学学士。他有部队服役经历,培养了坚韧意志与责任感。如今担任律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件,侵权领域案件40余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件。他还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同时,他还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

医疗纠纷代理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2023年12月,卫健委就“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涵盖全部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原处罚决定,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但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相同处罚。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

精准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维度制定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卫健委对首次复议认定的“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嫌疑行为有核查处理义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属“选择性执法”。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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